消化性溃疡手术治疗指症:胃溃疡手术指证、十二指肠溃疡手术指证。
1.胃溃疡手术指证:经过8到12周系统内科治疗无效或愈合后复发者;胃、十二指肠复合溃疡;经X线或胃镜证实较大溃疡或高位溃疡;不能排除或已证实有恶变者;发生溃疡出血、幽门梗阻及溃疡穿孔者。
2.十二指肠溃疡手术指证:对于多年病史、发作频繁、病情进行性加重。经内科治疗症状未减轻;经X线检查有迹象表明穿透到十二指肠壁外或溃疡位于球后部者;过去有穿孔病史或反复发作多次大出血;出现瘢痕性幽门梗阻者。
发现消化道溃疡,一定到医院检查诊治,明确诊断,在医生指导下规范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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