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期和二期梅毒疹治疗方案按早期梅毒,三期梅毒疹可表现为结节性梅毒疹、树胶肿,其治疗方案同晚期梅毒。
早期梅毒疹含有大量的螺旋体,不仅对患者造成各个器官的损害,还有可能会传染给其他的人,梅毒疹需要及时及早足量规则治疗并追踪随访。
早期梅毒(包括一期、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):(1)青霉素疗法:苄星青霉素G240万U,分两侧臀部肌注,每周1次,共2次,普鲁卡因青霉素G,80万U肌注,连续15天,(2)对青霉素过敏者:盐酸四环素,500mg,每日4次,连服15天或强力霉素,100mg,每日2次,连服15天。
晚期梅毒(包括三期皮肤、黏膜、骨骼梅毒、晚期潜伏梅毒)及二期复发梅毒:(1)青霉素,苄星青霉素G240万U,分两侧臀部肌注,1次/周,肌注,共3次,普鲁卡因青霉素G,80万U肌注,连续20天。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,(2)对青霉素过敏者,盐酸四环素,口服,500mg,每日4次,连服30天或强力霉素,100mg,每日2次,连服30天,长效青霉素(苄星青霉素)的推荐剂量可在体内维持杀梅毒螺旋体浓度3~4周。早期梅毒治疗后应随访2~3年,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一次包括临床和RPR滴度,以后每6个月一次,共2~3年,晚期梅毒与晚期潜伏梅毒,治疗后血清固定,需要随访3年以上判断是否终止观察,神经梅毒治疗后3个月做1次临床、血清学及脑脊液检查,以后每6个月检查1次,直至脑脊液变化转为正常,此后每年复查1次,至少3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