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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杨主任医师

烧伤整形科 | 三级甲等

北部战区总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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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伤休克期的补液原则

2020-11-10 阅读数:5370

烧伤休克期的补液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两个。一是需多少,补多少。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补液量,一般情况下,补液量等于烧伤损失的液体量加当日生理需要量。烧伤损失的液体量第一个24小时每1%烧伤面积每kg体重给予1.5毫升。二是先快后慢、先盐后糖、随时调整,输液的速度不能过快,要循序渐进。第一个24小时总补液量可以分为两份,第一份8小时内输完,第二份在8至24小时输完。补液时一定要先给晶体溶液,一般先选择生理盐水,后用葡萄糖溶液,胶体溶液先给予血浆。当补液时出现酸碱平衡失调时,适当纠正失衡,当患者尿量多时,可适当补充钾离子,防止钾离子丢失过多,引起不良反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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