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。
格列齐特片、格列齐特片(Ⅱ):本品为白色片。
格列齐特片: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。
格列齐特片(Ⅱ):用于2型糖尿病,有血管并发症尤为适用。
格列齐特片:(1)40mg:(2)80mg。
格列齐特片(Ⅱ):80mg。
格列齐特片:
口服,开始用量40-80mg,一日1-2次,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-240mg,分2-3次服用;待血糖控制后,每日改服维持量;老年病人酌减。
格列齐特片(Ⅱ):
遵医嘱,通常开始剂量为每日1-2次,每次80mg,以后根据血糖、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-240mg,老年病人酌减。
格列齐特片:
偶有轻度恶心、呕吐、上腹痛、便秘、腹泻、红斑、荨麻疹、血小板减少、粒性白细胞减少、贫血等,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。
格列齐特片(Ⅱ):
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、呕吐、上腹痛、便秘、腹泻,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不良反应。其它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,粒性白细胞缺乏,贫血等,偶可发生皮肤过敏。
1、肝、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2、磺脲药过敏者禁用。
格列齐特片:
1、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、外伤、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,应改用胰岛素治疗。
2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。
3、与抗凝药合用时,应定期做凝血检查。
4、本品剂量过大、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,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。
5、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、尿糖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,而且由乳汁排出,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。
7、儿童用药:尚不明确。
8、老年用药:用药量适当减少。
9、药物过量:尚不明确。
格列齐特片(Ⅱ):
1、服用本品期间,仍需注意饮食控制及体育活动。
2、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、外伤、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,应改用胰岛素治疗。
3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。
4、与抗凝药合用时,应定期做凝血检查。
5、该品剂量过大、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,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。
6、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、尿糖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,而且由乳汁排出,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。
8、儿童用药: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9、老年用药:用药量适当减少。
10、药物过量:磺脲类药物过量可产生低血糖
(1)中度低血糖症状,无意识丧失或神经系统体症者,必须以摄取碳水化合物,调整剂量和(或)改变饮食来完全纠正。应继续严密监护直至医师确信患者已脱离危险。
(2)严重的低血糖反应出现昏迷、惊厥,或可能出现其它的神经功能障碍,应作为内科急诊处理,患者需立即入院治疗。
(3)如诊断或怀疑低血糖昏迷,应给患者快速静脉注射高浓度(50%)葡萄糖溶液,随后持续滴注浓度相对较低的葡萄糖溶液(10%),注入速度以维持血糖浓度在100rag/dL以上为准。至少对病人进行48小时的严密监测。在48小时后,医师根据患者的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监护。
(4)对于患有肝脏疾病的患者,格列齐特的血浆清除期将延长。由于格列齐特与蛋白质结合牢固,透析对这些患者无用。
与非甾体抗炎药(特别是水杨酸盐)、磺胺类抗菌药、双香豆素类抗凝剂、单胺氧化酶抑制剂、β-受体阻断剂、苯二氮卓类、四环素、氯霉素、双环己乙哌啶、氯贝丁酯、乙醇等药合用时,用量应减少,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。
本品是第二代磺酰脲类降血糖药,作用较强,其机理是选择性地作用于胰岛β细胞,促进胰岛素分泌,并提高进食葡萄糖后的胰岛素释放,使肝糖生成和输出受到抑制。本品经动物实验和临床使用证明能降低血小板的聚集和粘附力,有助于防治糖尿病微血管病变。
本品口服,在胃肠道迅速吸收,3-4小时可达血浆峰值,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2%,半衰期为10-12小时,口服后主要在肝脏代谢,经尿排出。
遮光,密封(10-30℃)保存。
格列齐特片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-(X-103)-95Z-2011。
格列齐特片(Ⅱ):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