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残鉴定的定级主要是看疾病治疗之后,疾病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后果来决定的。
骨折伤残鉴定是通过骨折治疗之后,对患者日常工作、生活、自理能力几个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。
具体分级原则如下:
1.一级伤残: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,其他器官不能代偿,存在特殊医疗依赖,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。
2.二级伤残: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,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,存在特殊医疗依赖,大部分护理依赖。
3.三级伤残: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,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,存在特殊医疗依赖,部分护理依赖。
4.四级伤残: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,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,存在特殊医疗依赖,部分护理依赖或无护理依赖。
5.五级伤残: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,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,存在一般医疗依赖,无护理依赖。
6.六级伤残: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,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,存在一般医疗依赖,无护理依赖。
7.七级伤残: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,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,存在一般医疗依赖,无护理依赖。
8.八级伤残器:器官部分缺损,形态异常,轻度功能障碍,存在一般医疗依赖,无护理
依赖。
9.九级伤残:器官部分缺损,形态异常,轻度功能障碍,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
疗依赖,无护理依赖。
10.十级伤残:器官部分缺损,形态异常,无功能障碍,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,无护理依赖。